一级指标 |
2.提质(55分) |
自评分值 |
二级指标 |
2.6人才培养质量(10分) |
1 |
三级指标 |
2.6.1毕业生满意度(单位:%,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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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说明: 以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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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方法: ≧90%,得2分;<90%但≧85%,得1.5分;<85%但≧80%,得1分;<80%,不得分。没有参加调查或者有效回收率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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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以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2022年度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结果为准。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学校“创新强校工程”相关指标考核分数为0分:1.电子邮箱有效的教师或毕业生数<该群体人数的80%;2.电子邮箱有效的雇主数<(2021年有毕业生的专业数×10),就业比较集中的特殊专业除外;3.专任教师或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回复率<20%;4.雇主满意度调查回复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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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描述: 2022年度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毕业生满意度为81.4%,回收率为9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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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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