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保障措施

第七部分  保障措施

根据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要求,我校将在管理机制、管理队伍、环境条件、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良好的保障,以保证创新强校工程的顺利实施与预期效益的实现。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管理队伍

学校将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明确项目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压实工作责任;规范项目立项、实施、资金管理到项目验收全过程的管理流程,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全面实行奖优罚劣,调动教师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学校创新强校工程领导小组通过统筹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灵活联动的运行机制。

建立信息化教学管理环境

推动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与学院各项业务发展定位一致,整体提高学院核心竞争力,并实现学院优质高效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整合校内外的资源,将学校物理空间和数字空间有机衔接起来,为师生建立智能开放的教育教学环境,实现学校教研、教学、管理、服务等整体信息化,达到提升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优化管理流程的目的,“互联网+教育”深度融合。

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学校将积极拓展资金来源,通过中央财政、省级财政、省总工会、相关合作机构、企业和学校自筹等途径多元化、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保证预算资金足额到位。拓展多元办学空间,争取政府专项资金;吸纳各种社会资金如政府项目资金、社会捐助资金、企业支持资金,探索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资源的有偿开发和利用;按照系统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规范资金管理,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来源分类管理,属于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属于学校自筹资金的,按照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属于社会资金的,按照合作协议或合同执行。上述各类项目资金都要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规范项目采购行为,落实项目责任制,加强项目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避免资源浪费。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以绩效考核的形式,定期开展建设计划、季度工作、阶段性工作、监控工作的考核,监督检查各子项目责任人履行职责行为的正确性,发现工作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学校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工作效能。按照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对各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对于实施得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项目足额拨付项目经费;对于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项目将减拨或停拨项目经费。





版权所有©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西城西路9号
邮箱:gmnlzy@163.com
电话:0668-233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