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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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公开选取校内2026—2029年度定点采购供应商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作者:   时间:2026-03-11   点击数:

各(潜在)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规范开展我校公开选取校内2026—2029年度定点采购供应商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征集选取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开展该项目采购代理工作。本次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仅为委托其开展该项目采购代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报名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代理资格,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提供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的截图)。

5.报名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中签后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场所为茂名市区,且场所必须满足服务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转包不分包。

二、招标代理服务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循学校内控管理要求,为我校委托实施的采购项目《公开选取校内2026—2029年度定点采购供应商》提供全程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 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确保采购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及项目需求,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

2. 编制评审方法、步骤、标准;确保评审标准科学、合理、合规,贴合项目实际需求;

3. 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严格遵循专家抽取相关规定,确保评标委员会组成合法、公正;

4. 自觉接受采购人(我校)后期组织的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5. 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确保评审过程规范、可追溯;

6. 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反馈评审结果,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7. 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质疑事项,确保程序合规、答复明确;

8. 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学校要求,整理归档项目全部相关文件,确保文件完整、规范;

9. 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相关规定的标准费率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监督;

10. 本项目代理期限自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工作全部完成(含中标公告发布、合同签订、资料归档备案)止;

11.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项目相关信息、采购人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予以保密,不得泄露任何与项目相关的未公开信息;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公告“二、招标代理服务要求”中明确的收费标准,在招标文件中清晰载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不得将代理服务费转嫁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需在报名时提供收费承诺函,明确承诺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收费,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报名资料之一。

四、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要求

(一)报名资料内容

1.本公告“一、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信息表,(需载明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格式可自拟,但需加盖单位公章,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便于后续联系);

3.报名资料递交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递交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需明确授权事项、授权期限、被授权人身份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有效、完整,符合本公告要求,若存在虚假材料,自愿放弃报名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用“线上提交报名材料初审+现场递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及评审材料终审”的方式公开选取。线上材料初审通过后,方可现场递交纸质材料;线上材料未通过初审的,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2.线上报名时间及要求:2026年3119:00至2026年316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请有意向报名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在有效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扫描件,以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gdmmnlxyzbb@163.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名为:公开选取校内2026—2029年度定点采购供应商+公司名称。我校将在2026年31617:30前通过邮件反馈线上材料初审结果,请报名机构留意邮箱通知。

3.线上材料扫描要求:扫描件需清晰可辨,无模糊、遮挡,所有签字、盖章部位需清晰可见,否则视为初审不合格。

五、评审内容及递交要求

1.评审内容(详见附件《公开选取校内2026—2029年度定点采购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评审标准》,附件可在我校官网下载)。

2.现场递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及评审材料时间和要求:请线上初审通过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于2026年318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到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行政培训楼901室递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及评审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明确标注“正本”“副本”,副本可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材料需与线上提交的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递交或递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3.评审材料要求:评审材料需按照评审标准逐项准备,清晰载明相关内容,便于评审小组审核评分,未按要求准备的,相应评审项可酌情扣分或按零分处理。

六、选取方式

1.选取方式:通过内控程序择优选取,并将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后,一般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公示。

评审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报名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严格按照本公告“一、报名条件”及“四、报名要求”执行,只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通过初审的报名招标代理机构不足3家,应宣布本次公开选取活动失败,并按规定重新组织公开选取。

第二阶段由采购评审小组按照附件《评审标准》,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高低确定成交中选顺序:第一名为成交招标代理机构,第二名为第一顺序候选招标代理机构,第三名为第二顺序候选招标代理机构。若事后发现成交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不符合本公告评审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情形,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若成交招标代理机构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前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由候选成交招标代理机构按顺序递补,递补后需报学校审批并公示。

2.选取时间:2026年31810:00。

3.选取地点: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行政培训楼901

4.公示要求: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及异议反馈,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人:冯老师

办公电话:0668-2338780

办公地址: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行政培训楼906室

联系邮箱:gdmmnlxyzbb@163.com

咨询时间:2026年311-2026年3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咨询。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择优选取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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